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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将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

1998-07-10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7月9日讯国家工商局在加大自身改革力度、整顿队伍作风的同时,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,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。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上,国家工商局局长王众孚指出,将主要从六个方面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:

——惩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、饮品、药品、生活日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违法行为;惩治假冒商品,特别是仿冒驰名商标以及大中型企业商品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的行为;打击制售“三无”商品、销售过期变质商品和发布欺骗性广告行为;打击签订虚假合同的欺诈行为。

——继续打击走私贩私行为,重点监管私货运输渠道、私货交易场所和有可能用走私原材料的企业。要严密监视过去私货交易行为比较突出的几大市场,如粤东的双坑、竭石市场,广州的番禺、增城、新塘市场,佛山的九江市场等。要认真查处来料不进厂、进厂不加工、加工不出口的“飞料”贩私行为。

——继续作好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工作,把善后工作做深做细,严厉打击地下传销,变相传销等违法活动,取消无证无照经营,扎扎实实做好传销企业的转制工作。

——强化粮食市场的监管,严禁国家粮食收储企业以外的私商和其他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,加强对粮食批发企业的资格审查,严格规范粮食市场经营行为,严厉打击掺杂使假、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,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。

——以严查非法出版物和盗版光盘为主,与有关部门配合,整治出版物市场: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监管,坚决查禁色情、赌博活动。

——严格规范经纪行为,强化对各类经纪人的登记,引导经纪活动签订书面合同,坚决查处非法经纪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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